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13日讯 为全力做好新年期间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工作,2月10日,青岛交警市北大队在辖区内展开酒驾醉驾会集整治统一行动,严查严管酒驾醉驾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尽力为广阔人民大众喜度新春佳节营建杰出的路途交互与通行环境。
2月10日22时23分许,刘某某驾驭白色小型客车行进至杭州路时,因涉嫌酒后驾驭机动车上路途行进,被交警市北大队杭州路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抄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成果为30mg/100ml,归于饮酒后驾驭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刘某某予以驾驭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分。
2月10日22时30分许,汪某驾驭一辆小型汽车行进至山东路海伦路路口邻近时,因涉嫌酒后驾驭机动车上路途行进,被交警市北大队巡查二中队执勤民警抄获。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成果为73mg/100ml,归于饮酒后驾驭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汪某予以驾驭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分。
2月10日23时许,市北交警接到大众告发,在市北区新岭花园三期泊车场内产生一同交通事故。交警市北大队辽宁路中队民警抵达现场后闻到车主周某身上有股酒味。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成果为15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驭,民警随即带其至阜外医院抽取血样。现在该案子正在处理中。
2月10日23时30分许,付某某驾驭一辆小型汽车行进至宁夏路32号时,因涉嫌酒后驾驭机动车上路途行进,被交警市北大队辽源路中队执勤民警抄获。现场经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成果为30mg/100ml,归于饮酒后驾驭机动车,民警依法抵挡某某予以驾驭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分。
路途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青岛交警提示广阔驾驭员,酒后驾车安全危险高,为自己、亲属、朋友和公共安全,紧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别让“酒驾”误团圆。(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