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四大队民警在S544省道山洞十字路口展开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举动时,发现一辆小车驾驭员一身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验,检测成果为52mg/100ml,归于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悉,胡某前一晚跟朋友一同聚餐,饭桌上喝了1斤左右的白酒。早上八点左右,只歇息了5小时左右的胡某感觉自己很清醒,便开车上路了。面临严峻的处分,胡某才认识到自己犯下严重错误。
驾驭员胡某饮酒后驾驭机动车上路途行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民警依法给予胡某驾驭证记12分、罚款2000元并暂扣其驾驭证6个月的处分。(李冉)
近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四大队民警在S544省道山洞十字路口展开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举动时,发现一辆小车驾驭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