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朋好友聚餐集会,喝酒活动增多,但喝了酒今后肯定不可以驾驭机动车。驻马店市驿城交警大队一直对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零忍受”“严冲击”。
近来,孙某驾驭三轮摩托车行进至南海路,因涉嫌喝酒后驾驭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抄获,经民警现场运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孙某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成果为35mg/100ml。民警依法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榜首百一十条榜首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施行法令》榜首百零四条第三项、榜首百零五条之规定,对该驾驭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驭证6个月的处分。
有的驾驭人存在侥幸心理,感觉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是喝完歇息一瞬间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其实酒量的好坏,与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定联系。酒驾的确定规范和酒量巨细也没有一点联系,酒量大的人喝酒后,即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或许到达酒驾规范。依据酒量来断定是否酒驾,这是毫无科学依据的。
驿城交警提示广阔司机朋友:交警部门继续严查酒驾,请广阔驾驭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刘勇伟 赵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