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威胁大众的生命和产业安全,漯河交警郾城大队继续高压查办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8月18日晚20时55分,漯河交警郾城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黄河西路与白云山路交叉口设卡时,发现一位电动三轮车驾驭员涉嫌酒驾,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21mg/100ml,驾驭员涉嫌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经查询,驾驭员张某在家吃饭时因为天气炎热,就喝了一瓶啤酒,然后带着爱人和孩子一同骑着电三轮出去兜风,没想到被民警抄获。
无独有偶,21时04分,又一位电动三轮车涉嫌酒驾被民警抄获,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36mg/100ml,驾驭员胡某也涉嫌饮酒后驾驭机动车。胡某称,当晚自己和同学们集会,期间喝了有两瓶啤酒,想着离家也不远,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行进至夜查点时被抄获。
依据有关规定法律规定,郾城大队民警依法对两位驾驭员进行了处分。漯河交警温馨提示:广阔驾驭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驭,莫把安全当儿戏。